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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质量争议应当听取专业律师意见

2016-09-05 11:31:23      民商诉讼服务网



质量纠纷的种类

一般可简单区分为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纠纷和不安全产品致害纠纷。前者属于合同法范围内解决的问题,即依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合同目的判定交付的产品是否有质量瘕疵。实践中发生纠纷后当事人电话沟通较多,但书面提出质量异议的较少。更有很多种情况下发生买方发现质量问题,只是电话向卖方提出,以为只要货款不付主动权就仍掌握在自已手中。其实不然,法律上有质量异议期的规定,超出了质量异议期提出质量异议无效,产品视为合格。很多买方在卖方起诉货款时提出反诉要求退货退款,但此时往往超过了质量异议期,又无法举证当时曾提出质量异议,导致花钱买废品的情况。实路中此类纠纷曾出不穷,教训非常深刻。

律师提示

发生质量争议,如何处理,切务自行依感觉判断,最好马上联络专业律师给予指导,按律师的意见按步就班的开展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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