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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费中医保报销范围之外的部分保险公司不管怎么办

2018-04-26 11:39:56      民商诉讼服务网



案情

A先生被B先生所驾车辆撞伤,车方负全部责任。车辆在C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责险。A先生住院花去医疗费拾余万元,其中医保报销范围之外的部分五万余元。对交通事故赔偿的其它部分各方均无异议。但保险公司对A先生的医保之外医疗费提出不应赔偿。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之约定,医保之外的医疗费不应赔偿,车方则认为A先生在治疗时应进行合理的用药,在医保之外的冶疗属不必要的治疗,故意扩大了损失,也不应当赔。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评析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对于其中限制合同他方权利的条款应采取合理方式提醒对方注意。现因保险公司无法对此进行举证,故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所有的医疗费保险公司都应赔偿。

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适当的提醒,则应由车方进行赔偿。车方的答辩存在举证责任的问题,即如果车方认为伤者进行了不必要的治疗则应由车方举证,仅凭怀疑或推测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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